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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报送2016年高级经济师等资格评审评审依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6-08-19
普通

导语:广东省报送2016年高级经济师等资格评审纸质版材料收集时间8月15日至9月15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每人缴交评审费58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申报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缴交答辩费140元。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每人缴交评审费45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 

评审依据

高级经济师、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电子技术(含广播电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分别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3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职改办〔1998〕5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1〕89号)的有关规定。

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条件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高级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条件的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2〕2号)

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2016年度民用爆炸物品工程专业高、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工程技术专业2016年高、中级工程师评审有关要求》(详见附件)执行(根据省人社厅要求,2016年,我们对原评审要求中的论文、著作条件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黑体字)

点击阅读:广东省报送2016年高级经济师等资格评审材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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