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试北京备考知识点“公司法”
2017年北京经济师考试时间为4月15日,网校小编特为您整理了经济师考试备考知识点“公司法”,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公司法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特征:
(1)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2)公司法是一种行为法;(3)公司法是一种强制性规范较多的法律。
例题:关于公司法法律特征的提法错误的是( )
A.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
B.公司法是一种行为法
C.公司法是一种强制性规范较多的法律
D.公司法是一种强制性规范较少的法律
[正确答案]D
(二)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1.公司的概念
公司:依照公司法设立并登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的特征
(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3)公司必须是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例题:关于公司的特征的提法正确的是( )
A.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B.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C.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公司必须是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公司可以为事业单位法人
[正确答案]ABD
3.公司的种类
从股东的责任角度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公司四种。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仅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
例题:
1.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仅为( )
A.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D.国有独资公司和两合公司
[正确答案]A
2.由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 )形式。
A.国有独资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无限责任公司
D.两合公司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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