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高级经济师考点“合同的分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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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会计网校小编特为您整理了高级经济师备考知识点“合同的分类”,希望可以帮到您。
合同的分类
合同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 | 双务合同 | 合同各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
单务合同 | 合同当事人一方只负有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负担义务的合同。例如借用合同 | |
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 | 诺成合同 | 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
实践合同 | 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例如保管合同、借用合同 | |
法律上是否规定一定的名称 | 有名合同 | 也称典型合同,在法律中有明文规定的合同 |
无名合同 | 非典型合同 | |
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 | 要式合同 | 需要采取特定的方式才能成立 |
不要式合同 | 不需要采用特定的方式就能成立 | |
有关联的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 | 主合同 | 不依赖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 |
从合同 | 不能单独存在的,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 |
例题:民事合同可以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技术合同
D.保管合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分类。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也称为要物合同,如保管合同、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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