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经济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和体制框架
北京高级经济师知识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和体制框架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 是指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而形成的制度性特征, 主要表现在:
第一, 在所有制结构上, 以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 共同发展。
第二, 在分配制度上, 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
第三, 在宏观调控上, 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 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 更好地发挥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框架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
《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这一框架包括五个部分:
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②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
③建立和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④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
⑤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3、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
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经过25年多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
但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生产力发展仍面临着诸多体制性障碍,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深灰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主要任务是:
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
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
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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