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备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备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1)发展过程
1979年,叶剑英在国庆30周年讲话中初步表露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明确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大会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经历的特定阶段。它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党的十五大对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又做了进一步阐释。“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论断包括两层含义:
一方面,它明确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性质,表明了我国现阶段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具有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般特征;
另一方面,表明我国实现的社会主义还不成熟、不完善,亦即正处在不发达的阶段。具体指从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基本完成,即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本确立开始,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个历史阶段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概念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2)发展过程: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非公有制经济是必要补充;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1997年,党的十五大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3)理解要点:
①以公有制为主体,不等于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公有制为主体,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体现在产业属性、技术构成、科技含量、资本的增殖能力和市场的竞争力等),不仅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经济发展的控制力上(即控制国民经济和经济制度的发展方向、控制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控制重要的稀缺资源的能力)
②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发展;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和监管。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发展不平衡,因此与之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也就必然具有多元化的特点。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对经济快速发展、增加就业、活跃城乡市场,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发挥着愈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