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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医保局发布《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DRG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IP为按病种分值付费),明确从2022年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开
医保支付改革进入“深水区”。日前,国家医保局发布《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DRG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IP为按病种分值付费),明确从2022年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
业内人士表示,2022年,医保支付改革驶入“快车道”,将进一步推动医院加强运行管理和成本控制,充分利用带量采购腾出的空间,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行为,优化收支结构。但同时还需注意,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非常规事件,对这种患者支付政策,还需进一步细化、完善,以促进医疗机构真正提供高性价比的医疗服务。
医保支付改革向纵深推进
《计划》表明,将加快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分阶段、抓重点、阶梯式推进改革工作,加快扩面步伐,建立完善机制,注重提质增效。
根据《计划》,在2019年至2021年试点基础上,按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进度安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分别启动不少于40%、30%、30%的统筹地区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并实际付费,鼓励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提前完成统筹地区全覆盖任务。
具体到统筹地区内,应按照三年安排实现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全面覆盖,每年进度应分别不低于40%、30%、30%,2024年启动地区须于两年内完成。病种入组率每年进度应分别不低于70%、80%、90%,最终全面覆盖(原则上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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