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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预算单位零余额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10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使用规定

  1.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按“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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