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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第二审法院的判决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3-01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一章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

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正确答案】对

【答案解析】题目的表述是正确的。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第二审法院的判决

  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二审判决是判决书送达之日生效,没有送达之前二审判决应该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呀?这里不太清楚?

  答疑老师回复:

经过二级法院的审判,案件即告终结,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审判决,是未附加任何条件的,从法律条文分析,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以送达当事人为生效条件(此处法律界存在争议),况且退一步讲,题目中也没有提是否“送达”的问题。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这个说法没有问题。

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

  祝您学习愉快!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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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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