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成功的道路上没有捷径,想拿到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唯有努力!努力!再努力!其实初级会计考试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难,用好合适的学习工具,掌握适当的学习方式,坚持下来,你就成功了。
以下是本周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精选,供考生们了解掌握,练习题精选每周一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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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
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契税的是( )。
A、承包者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B、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
C、企业将厂房抵押给银行
D、个人承租居民住宅
【答案】B
【解析】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及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出租或者抵押等,均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2、单选题
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
A、出售房屋的个人
B、受赠土地使用权的企业
C、购买房屋的个人
D、受让土地使用权的企业
【答案】A
【解析】契税由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人缴纳。这里所说的“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互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选项A属于出售方,不属于契税的纳税人。
3、单选题
2019年7月甲公司产生炉渣400吨,其中80吨贮存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中,100吨综合利用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其余的直接倒弃于周边空地。已知,炉渣环境保护税税率为25元/吨。计算甲公司当月所产生炉渣应缴纳环境保护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400-80-100)×25=5 500元
B、400×25=10 000元
C、(400-100)×25=7 500元
D、(400-80)×25=8 000元
【答案】A
【解析】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因此,甲公司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中贮存的80吨炉渣,不缴纳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因此,甲公司综合利用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100吨炉渣免征环境保护税。
4、判断题
甲公司委托施工企业建设一栋办公楼,从该办公楼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
对
错
【答案】错
【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征税主体征收权的是( )。
A、委托代收权
B、核定征收权
C、立法权
D、处罚权
【答案】B
【解析】税款征收权包括依法计征权、核定税款权、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追征税款权等。
6、单选题
负有纳税申报义务的纳税人连续在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税种没有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该期限是(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答案】A
【解析】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3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7、单选题
按照规定甲公司最晚应于2022年1月19日缴纳应纳税款,甲公司因自身原因一直未缴纳。主管税务机关责令其于当年2月28日前缴纳,并加收滞纳金。甲公司直到2022年3月14日才缴纳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甲公司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 )。
A、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3月14日
B、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4日
C、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3月14日
D、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14日
【答案】A
【解析】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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