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支票」单选题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支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支票的出票日期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B、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C、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
D、持票人提示付款时,支票的出票人账户金额不足的,银行应先向持票人支付票款
选项A,支票的收款人名称与金额可以授权补记;选项C,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应该为出票日起10日;选项D,支票的出票人账户金额不足的,应该按照签发空头支票处理,银行不垫款。
【知识点扩充】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样支票制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我们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
支票的特征表现在:其一,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二,我国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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