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多选题
某县农民袁某在所在村委会和所在乡政府的批准下,在其责任田内建造了一栋住宅。县土地局发现后,对袁某作出罚款8 000元的行政处罚。袁某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在法定期间未作出复议决定。则下列表述中,可以作为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有( )。
A.土地局
B.袁某
C.乡政府
D.村委会
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其中袁某是申请人,县土地局是被申请人,村委会和乡政府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知识点扩充】
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1.行政复议参加人
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2.行政复议机关
类别 | 行政机关 | 行政复议机关 |
条块管辖 | 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为不服 | 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 |
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 ||
条条管辖 | 对海关、金融、税务、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为不服 | 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行为不服 | 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 | |
自我管辖 |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 | 向作出该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申请 |
了解详情38元/2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