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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中民事诉讼时效你掌握了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24

「经济法基础◆民事诉讼时效」单选题

1999年7月1日老赵晚饭后散步时被人从背后打晕,由于天黑,没有看清对方长相,一直没有找到凶手。2018年8月1日邻居小吴酒后说出真相,当年就是他打伤的老赵,则老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2020年8月1日之前

B.2021年8月1日之前

C.2019年7月1日之前

D.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法律不再予以诉讼保护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知识点扩充】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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