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15年度西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人员6325人,现就资格证书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凡在西安市属报名点参加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均可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到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资格证书。
二、报送资料
1.《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份;
2.两寸2张同底版证件照片(1张粘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准考证。
三、资料报送程序
(一)在西安会计网() 下载并如实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
(二)《登记表》中“主管单位(或单位)意见”一栏位置加盖本人工作单位的公章(1.工作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就在本栏内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2.在读大学生,加盖院校公章)。
(三)办证人员需在西安市会计网上进行网上预约,(/jxjy_zxcx.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135)预约后持打印的预约单按照预约时间至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办理。
(四)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受理办证材料工作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起至2月19日;7月4日至8月1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五下午13:00—15:00)。市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证书,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太白北路320号 (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
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西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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