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发布了关于尽快领取以往年度初级会计合格证书的通知,以下为具体详情:
关于尽快领取以往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广大考生: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对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将逐级提报回收并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销毁。
请尚未领取2020年度初级和2021年度以后的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尽快通过邮寄方式领取。微信公众号搜索: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须由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签收。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相关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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