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2022年初级会计报名简章公布,报名及交费时间从2022年1月10日至1月24日14:00,逾期不再受理。以下为具体详情:
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 高级资格考试(淮安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1〕81号)要求,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2年5月举行。现将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五年制高职在校生须完成普通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习后方可报名)。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高级资格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报考资格审核。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二、报名地点
(一)初级报名地点
初级资格考试实行先报名和考试,后审核发证的方式进行,根据属地化原则,请考生务必按要求选择报名审核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县(区)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区)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5.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市直点报名审核。
(二)高级报名地点
高级报名的考生选择市直点报名审核。
2022年初级、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区号:0517)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36号规定,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初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二)高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100元。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用书订购”系统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相关考试教材。
五、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共14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7日至11日 5月14日至15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2年5月7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六、报名流程和时间
(一)报名时间
我省2022年会计资格初、高级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及交费时间从2022年1月10日至1月24日14:00,其中高级初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1月21日12:00;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1月24日10:00;交费截至1月24日14:00,逾期不再受理。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登录“江苏会计考试”(),选择对应的考试等级、报名地区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1)登录“江苏会计考试”(),阅读操作手册和报名所在地报名文件。
(2)进行实名认证。
(3)信息填报并核实(报考人员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期证书邮寄)。
(4)上传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会计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5)打印“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6)上传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①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专科以上在校学生可凭学生证替代,五年制高职在校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已完成普通职业中等教育阶段学习”证明)。
③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④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上传完审核资料,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交费的,视同放弃报名。交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提示:交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交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交费环节。)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如忘记打印,后期可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登录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三)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1.信息采集
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为了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网上报名阶段。
2.网上报名
(1)登录“江苏会计考试”(),阅读操作手册和报名所在地报名文件。
(2)凭手机号和信息采集注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操作提示选择对应的报考地区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
(3)上传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会计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4)打印“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5)上传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①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 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报考人员);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 号文执行。
③属地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④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⑤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上一年度参加过高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跨省人员除外),无须上传审核资料,登录报名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后直接进入交费环节(系统自动判断)。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统一实行网上审核,审核工作截至1月24日13:00 结束。
4.网上交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江苏会计考试”,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交费的,视同放弃报名。交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提示:考生交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交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交费环节。)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如忘记打印,后期可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登录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四)准考证打印
2022年4月25日至5月6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七、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2年6月10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2年6月22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八、资格审核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022年7月1日前完成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并将审核结果报送省财政厅。在此期间,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修改。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报名条件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并取消考试成绩,同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九、证书发放
(一)初级资格
因初级资格证书须由人社部统一印制,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各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考试管理机构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以及方便考生,2022年度初级资格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从南京送达至考生本人签收。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成绩合格单或者向省财政厅申请资格登记表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
(二)高级资格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十、其他事项
(一)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各县区财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规定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负责本地区的政策咨询,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二)加强会计诚信建设
各县区财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应重点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约束。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还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提高服务意识
各县区财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报名审核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确保我市2022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淮安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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