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初级会计职业资格证书办证通知
2017年度初级会计职业资格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及领取方式
证书按照考生所属报名点来办理(报名点见合格人员名单):
(一)市直报名点的考生,将办证材料递交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奎文区胜利街新华路路口南100米路东)601房间,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即可现场领取证书。
(二)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将办证材料递交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报名点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证书业务,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办证材料
(一)时间安排
1、县市区报名点考生向县市区人社部门递交材料时间:2018年01月11日至01月18日(工作日时间内)。
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01月29日至02月05日(工作日时间内)。
2、各县市区人社局办证单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时间:2018年01月19日至01月26日(工作日时间内)。
3、市直报名点考生向市人事考试中心递交材料及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01月29日至02月05日(工作日时间内)。
(二)办证材料
1、考生需递交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填写表格时,一定注意要用黑色中性笔认真填写,在照片粘贴处粘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或是相近的)。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审核意见处盖章(注:所在单位意见处,若是在校生的可盖校方章;主管部门意见处,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由报名点盖章,市直考生可盖本人档案存放或托管单位章)。
2、办证单位需递交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办理人身份证。
(2)考生递交的上述材料。(注:县市区报名点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将各类证件原件归还考生,只留取身份证复印件和《资格考试登记表》递交给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单位需递交原件)
三、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工作人员查找证书,请把办证序号用铅笔标注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的右上角。新版证书已印有考生照片,故无需再提供二寸照片。
(二)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三)由于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来市中心办理证书的,代办人除携带考生应递交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1:介绍信模板
附件2:各县市区(报名点)联系方式
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4:填表说明
附件5: 2017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一)(见官网>>)
附件6: 2017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二)(见官网>>)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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