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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逾期未复核的考生进行补复核工作的通知

普通 来源:珠海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7-09-20

关于对2017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逾期未复核的考生进行补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的文件通知,现决定对通过2017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但逾期未交表格的考生再次开展资格复核工作,请收到通知的考生在9月30日前到市会计考试中心(香洲区紫荆路30号5楼)递交相关资料。

复核资料包括:

(一)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为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咨询热线0756-2529392。

珠海市会计考办
2017年9月1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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