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6〕217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9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7481人(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7月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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