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疫情期间会计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是通知详情:
关于转发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会计工作事项的通知
各位会计从业工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会计工作,维护广大会计从业工作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会计工作事项的通知》转发如下:
一、 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报名原定于2月1日截止,因疫情适当延迟截止时间,我省网报系统继续开放,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申请表》等纸质资料报送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 财政部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财会〔2020〕1号),我省实行网上报名,通过网报审核后,《申报表》等资料邮寄至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 暂停全省会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暂停安排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及现场考核工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等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原需现场审核的业务,直接在系统中审核通过,有疑问的可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核实。
五、 为了确保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事项不受疫情影响,建议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采取网上办理、快递办理、电话联系等方式办理业务,尽量避免现场办理。
请大家多多理解,积极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早日战胜疫情,祝大家平安、健康!
市会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29-88479346
西安市财政局
2020年02月1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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