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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张稳part——法律事实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01-11

2021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为12月1日-25日,现已结束,请报考了2021年初级会计的考生们,抓紧时间备考,以下视频片段是精选的张稳老师讲解的知识点《法律事实》。

知识点讲解

(1)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2)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张稳老师介绍

多年从事注会《经济法》和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课程的研究和辅导工作,曾经主持过新考试大纲相应教材及辅导资料的编写工作,“梦想成真”系列丛书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典题解》《经济法基础模拟题册》主编。

熟悉各类经济法律、法规。教学经验丰富,讲解简洁明确,深入浅出,对习题的分析一针见血,抓住题眼,帮助考生快速的找到答案,耐心细致,让考生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快速修成正果!

☛授课特点

碎片化的教材转化为系统化的课程,让考生用碎片化的时间也能应对系统化的应试。

☛主讲班次

高效实验班

☛老师寄语

应对考试的过程,就是锻炼自己独立走出迷宫的过程,老师愿做最好的引路人,带你走出一座座知识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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