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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08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每天向前迈进一步,就会距离成功更进一步,每天学习一个知识点,你就距离拿到初级职业资格证又进一步啦!下面是《经济法基础》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知识点,赶快学习一下吧。

1. 纳税人:实际缴纳“两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2.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1)市区:税率7%

(2)非市区:税率5%

3.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缴”的“两税”税额+出口货物、劳务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税额。

4.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劳务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税额)×适用税率

5.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

(1)进口不征;

(2)出口不退;

(3)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两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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