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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05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每天向前迈进一步,就会距离成功更进一步,每天学习一个知识点,你就距离拿到初级职业资格证又进一步啦!下面是《经济法基础》劳务报酬所得相关知识点,赶快学习一下吧。

1.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得。

2. 区分“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

职业收入来源税目
老师、演员在单位授课、演出取得所得工资、薪金所得
在外授课、演出取得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或经营所得
个人兼职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受雇于律师个人为律师个人工作取得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由该律师代扣代缴)
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佣金劳务报酬所得(扣除40%的展业成本)
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奖励和劳务费劳务报酬所得(扣除40%的展业成本)
董事、监事从任职公司(包括关联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从非任职受雇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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