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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项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02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每天向前迈进一步,就会距离成功更进一步,每天学习一个知识点,你就距离拿到初级职业资格证又进一步啦!下面是《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项目相关知识点,赶快学习一下吧。

1.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 企业所得税税款。

3. 税收滞纳金。具体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的财物。

5. 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 赞助支出。具体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具体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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