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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02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每天向前迈进一步,就会距离成功更进一步,每天学习一个知识点,你就距离拿到初级职业资格证又进一步啦!下面是《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相关知识点,赶快学习一下吧。

收入类别确认时间
销售货物收入①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
②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
③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
④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
转让财产收入从财产受让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
特殊收入①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
②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
③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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