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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回顾:劳动报酬所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4-03

备考阶段考生经常会有复习过的知识遗忘的问题,想要让学过的知识牢牢地记在脑子里就要进行多轮复习。在百天冲刺阶段,正保会计网校上线了打卡小程序,每天为考生准备一个核心知识点。为了让大家记忆的更加深刻,我们对以往学习过的知识点进行回顾,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学习。

知识点回顾

劳动报酬所得

  1.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得。

  2.区分“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

职业收入来源税目
老师、演员在单位授课、演出取得所得工资、薪金所得
在外授课、演出取得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或经营所得
个人兼职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受雇于律师个人为律师个人工作取得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由该律师代扣代缴)
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佣金劳务报酬所得(扣除40%的展业成本)
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奖励和劳务费劳务报酬所得(扣除40%的展业成本)
董事、监事从任职公司(包括关联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从非任职受雇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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