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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时效的中止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1-23

初级会计的小伙伴们,今天学习初级会计了吗,每天巩固一个知识点,一天向前迈进一步,我相信未来的你自己,一定会感激现在努力的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中《经济法基础》的诉讼时效的中止相关知识点,赶快学起来吧。

初级会计职称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具体情形包括: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记忆小贴士】相当于按下“暂停键”,具备“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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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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