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都是一点一滴积累的,只有你每天不断的看书练题,你才会在考场上,过五关斩六将,拿到梦寐以求的初级职业资格证,记住,成功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没有谁的成功是一蹴而就的,加油吧,少年们。
从现在到明年3月,是我们巩固基础、理解记忆的重要阶段,正保会计网校的老师们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的第三章有关银行结算账户的知识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考情分析】
掌握,高频考点。
基本存款账户
1. 概念: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 开立范围: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异地常设机构;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包括食堂、招待所、幼儿园;其他组织,即按照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成立的组织,如业主委员会、村民小组等组织。
【记忆小贴士】一个字代替“广”,注意:团级;居民、村民、社区委员会;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如食堂等;依法设立的组织如业主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同时注意和临时账户开立范围的结合对比记忆。
3. 开户证明文件:略。注意关键词:执照正本、批文、证明。强调: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批文。
4. 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记忆小贴士】日常转账结算+现金收付(可存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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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之法律关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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