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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知识点:会计工作交接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8-09-13

根据往年考试经验,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一般为为11月份(预约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你准备好了吗?正保会计网校老师特地总结了2019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知识点——会计工作交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何种情况交接?

(1)永久性

•因故离职

•调动工作

要求: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2)临时性

•临时离职

•因病暂时不能工作

要求:需要接替或代理的情况下,需要交接。

2.监交人员


3

【总结】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3.移交的账簿问题

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4.移交清册

(1)谁签字?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2)一式几份?

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5.移交后的责任问题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更多备考精华:

《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哪个比较难?备考时间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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