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初级会计实务

2017初级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商品业务收入的处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10

今日(1.10),北京难得的好天气,和煦的阳光终于驱散了持续几日的雾霾。

所以,你也要相信,你现在所有的努力,都不会白费,你多上正保会计网校,多学点初级会计职称的知识点,在5月13-16日之时,总会守得云开,见天晴。

一般销售商品业务收入的处理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在这种方式下,购货方支付货款取得提货单,企业尚未交付商品,销售方保留的是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通常应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处理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应确认收入。

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发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

(1)如果销售该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比如已经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如果纳税义务没有发生,则不需进行上述处理。

相关链接正保会计网校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周刊(第22期)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