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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违法责任(04.08)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4-08

    违法责任

    违法责任
    不登记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处应缴社会保险费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对主管及责任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不缴费 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不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骗保 (1)责令退回
    (2)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进入冲刺阶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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