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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26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的概念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如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行政法部门。其次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我国的法律体系具体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民商法法律部门:平等关系。

  民法: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商法:是民法中的一个特殊部分。

  3.行政法法律部门:调整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4.经济法法律部门:具有相对独立性。

  5.社会法法律部门:调整政府与社会之间、社会不同部分之间的法律关系。

  6.刑法法律部门:调整的社会关系最广泛,强制性最严厉。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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