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基础

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增值税纳税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28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二)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三)小规模纳税人:

  1.实行简易征税办法,并且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