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初级会计实务

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初级会计实务》:承兑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27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兑

  1.承兑仅适用于商业汇票。

  2.提示承兑

  (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3.受理

  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4.附条件的承兑

  承兑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注意】与背书附有条件进行区分,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票据上的效力”。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