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基础

2015年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法律关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25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要素

内容

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公民(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客体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①自然物: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
②人造物:建筑、机器、各类产品等
③货币和有价证券
非物质财富(精神层面) ①知识产品: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等
行为 ①生产经营行为;
②经济管理行为;
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人身 ①活人的整个身体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②对自己的人身不能从事违法行为。
③依法行使对人身的权利,不能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