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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诉讼时效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11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规定起诉时效的主要作用在于:

  1.监督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2.维护既定的法律秩序的稳定;

  3.有利于证据的收集和判断,并及时解决纠纷。

  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称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指由民事普通法规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也称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是指由民事普通法或特别法规定的,仅适用于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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