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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临时存款账户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11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临时存款账户

  1.用途:指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可用于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2.适用范围:①设立临时机构(如工程指挥部、摄制组);②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如建筑施工及安装活动);③注册验资、增资。

  3.注: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不得提现,即“只收不付”。

  除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外,其他的临时存款账户可提现。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用途: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不包含5万元),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或者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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