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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行政处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11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有:

  (1)警告,这是行政主体对违法者实施的一种书面形式的谴责和告诫。

  (2)罚款,是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向对方承担金钱给付义务的处罚形式。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是由行政主体实施的将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收入、物品或者其他非法占有的财务收归国家所有的处罚形式。

  (4)责令停产停业,是限制违法相对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形式。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禁止违法相对方从事某种特许权利或资格的处罚,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扣违法者已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证书。

  (6)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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