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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初级会计实务》:长期借款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10-27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启动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招生工作查看招生方案>>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长期借款概述

  1.定义: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2.用途:企业的长期借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对外投资以及为了保持长期经营能力等方面的需要。

  3.与短期借款的比较:长期借款除数额大、偿还期限较长外,其借款费用需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按期预提计入所构建资产的成本或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4.由于长期借款的期限较长,至少在1年以上,因此,在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5.长期借款会计处理的基本要求是反映和监督长期借款的借入、借款利息的结算和借款本息的归还情况,促使企业遵守信贷纪律、提高信用等级,同时也要确保长期借款发挥效益。

  二、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1.科目设置:企业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长期借款的借入、归还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长期借款的本息增加额,借方登记本息的减少额,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科目可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设置明细账,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2.长期借款的取得与使用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3.长期借款利息的确认

  A.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长期借款按照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如果属于分期付息的,记入“应付利息”科目,如果属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记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B.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记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记入“财务费用”。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资产尚未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利息支出数应当资本化,记入“在建工程”等相关资产成本;资产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C.账务处理方法为: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三、长期借款的归还

  企业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按归还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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