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管辖 | 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
地域管辖 | 一般地域管辖 (普通管辖) |
按当事人所在地(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 |
特殊地域管辖 (特别管辖) |
因合同纠纷 提起的诉讼 | 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书面协议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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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险合同纠纷 提起的诉讼 | 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 ||
因票据纠纷 提起的诉讼 | 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
运输合同纠纷 提起的诉讼 | 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
侵权行为 提起的诉讼 | 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
事故请求损害赔偿 提起的诉讼 | 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
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提起的诉讼 | 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 ||
专属管辖 | 因不动产纠纷 提起的诉讼 |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 |
因港口作业发生 纠纷提起的诉讼 | 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 ||
因继承遗产纠纷 提起的诉讼 |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 ||
共同管辖和 选择管辖 |
立案在先。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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