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十三、违法责任 | ||
用人单位 | 不登记 |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处应缴社会保险费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对主管及责任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不缴费 | 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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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 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 |
骗保 | (1)责令退回 (2)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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