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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6)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5-06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进入冲刺阶段,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正保会计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的无纸化模拟考试系统移动试题班课程。另外,正保会计网校特地整理了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

      ①标准工时制(标准工作日)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加班的规定: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b.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不定时工作制

      也称无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日。主要适用于一些因工作性质或工作条件不受标准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岗位。

      ③综合计算工时制

      也称综合计算工作日,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的特点,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仍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时形式。

      (2)年假

      年休假的天数

    累计工作年限 年休假天数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10天
    已满20年的 15天

      不得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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