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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小知识:应交所得税计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8-06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5年内的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企业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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