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基础

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基本养老保险(01.19)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1-19

1.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1)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与计算

(1)单位缴费

一般情况: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2)个人缴费

①比例2006年1月1日至今:8%.

②工资基数: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新职工第一年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提示】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3)计算公式:个人养老账户月存储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

(4)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

(1)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缴费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饺子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