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备考指导 > 老师指导 > 经济法基础

2016初级会计职称侯永斌老师基础班新课开通(10.30)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1-02
经济法基础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拉开序幕,为帮助广大考生在备考伊始夯实基础、把握重点、赢在起跑线上,正保会计网校新一年的初级职称课程在火热更新!2016初级会计职称侯永斌老师《经济法基础》基础学习班讲座已开通。

班次
老师
开通进度
更新时间
基础班 侯永斌 讲座内容开通第一章 2015年10月30日

  侯永斌老师《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课程:

课程讲义:

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理解】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

侯永斌老师简介:会计考试资深辅导专家,多年从事会计课程的研究和辅导工作,教学经验丰富,讲课条理清晰、深入浅出、考点把握准确,善于将复杂的问题……详情>>
授课特点:妙趣横生、激情四溢;重点突出、学养深厚。课程试听>>

 

·2016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报名免费咨询>>

·2016初级会计职称不同人群报考方案>>
 

  招生方案:
  
2016年初级职称辅导特色班 精品班 实验班  定制班 移动班
  免费咨询帖>> 快速选课入口>> 购课优惠>>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