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教材,整理的初级会计职称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稿酬所得
1.税目——“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关于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职员在“本单位”刊物上发表作品的征税总结:
单位 | 职务 | 计税规定 |
报社、杂志社 | 记者、编辑 | 工资、薪金所得 |
其他岗位 | 稿酬所得 | |
出版社 | 专业作者 | 稿酬所得 |
2.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方法:按次计征
关于次的规定:
出版、加印算一次;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分次支付合并计税。
(2)税率:20%
【注意】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
(3)计税依据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②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4)计税公式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14%;
②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14%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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