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教材,整理的初级会计职称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注意】个人所得税的所得人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分类:属人+属地
纳税人 | 判定标准 | 纳税义务 |
居民 | 有住所、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 | 无限纳税义务 |
非居民 | 无住所又不居住、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 |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
【注意1】上述居住满1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
【注意2】在居住期间“临时离境”的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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