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基础
  • 2025年初级极速密押班开课
  •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组成计税价格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9-22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教材,整理的初级会计职称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组成计税价格

    1.自产自用

    (1)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一般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征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非基本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注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同时涉及缴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与消费税相同。

    2.委托加工

    (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一般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征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非基本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注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不涉及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3.进口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一般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征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无需掌握)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注意】进口应税消费品同时涉及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与消费税相同。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链接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第四章知识点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943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还没有评论哦

    抢首评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新课试听

    初级会计-冯雅竹老师新课试听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