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教材,整理的初级会计职称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15个
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涂料、电池。
【学习提示】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
1.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2.取消“汽车轮胎”税目。
3.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子目,“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4.取消“酒精”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后,“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并继续按现行消费税政策执行。
【注意1】酒不包括“调味料酒”。
【注意2】化妆品不包括“护肤、护发产品”及演员用的“油彩、上妆油、卸装(妆)油”。
【注意3】鞭炮和焰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注意4】小汽车不包括“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上马路);企业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
【注意5】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2016年新增)
【注意6】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 克/升的涂料免征消费税。(2016年新增)
【注意7】注意“木制一次性筷子”的说法。
(二)税率
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3.特殊:卷烟、白酒(复合计征)
【注意】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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