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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消费税税目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1-27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记忆提示】消费税的税目就是一个“社会小青年”遇到了“白富美”变成了“高富帅”“抱得美人归”的励志爱情故事。

    【学习提示】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

    1.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2.取消“汽车轮胎”税目。

    3.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4.取消“酒精”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后,“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并继续按现行消费税政策执行。

    【注意1】酒不包括“调味料酒”。

    【注意2】化妆品不包括“护肤、护发产品”及演员用的“油彩、上妆油、卸装(妆)油”。

    【注意3】鞭炮和焰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注意4】小汽车不包括“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上马路);企业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

    【注意5】注意“木制一次性筷子”的说法。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2016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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