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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修订意见的函

普通 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2020-07-17

为明确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价标准,更有针对性地开展2021年考试大纲修订工作,请在2020年考试大纲的基础上,按以下科目分别提出2021年考试大纲修订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7月24日下班前传真或发送邮件至财政部会计司。以下为详情:


关于征求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修订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在训学员(学术类),2019年入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金银镑考生:

为明确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价标准,更有针对性地开展2021年考试大纲修订工作,请在2020年考试大纲的基础上,按以下科目分别提出2021年考试大纲修订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7月24日下班前传真或发送邮件至财政部会计司。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各科目考试大纲可在财政部会计司官网()查询下载。

初级资格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中级资格

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

高级资格

高级会计实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会计人员管理处 韩冰 沈玉凯

传真:010-68554214 邮箱:renyuanchu@mof.gov.cn

财政部会计司
2020年7月1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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